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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十餘勞工NGO遭多部門盤查 房東斷水電逼遷何謂債務更生﹝債務更生條例最有效的簡單方法﹞如何處理卡債問題預借現金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供應商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

房東私毀合約後,“小小草工友傢園”的辦公用品被人粗暴地扔瞭出來,工作人員隻好自己把東西收起,臨時寄放在“時代女工服務部”裡。深圳十餘傢勞工NGO(指民間公益組織)遭遇瞭一場“寒流”:在多個部門不斷上門檢查、房東斷水斷電逼遷的情況下,他們流離失所;他們依據廣東的新規定,滿懷希望去民政部門註冊,卻不斷遭遇拒絕。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暖流”何時到來?中秋節,團圓節。來自貴州的工友冷大哥卻因受傷住進醫院,看見月光照進病房,他流下眼淚。這時候,病房的門打開瞭,“手牽手工友活動室”的工作人員帶著月餅走瞭進來,壓抑的氣氛頓時消散。“手牽手”負責人陳燕娣也曾受過工傷,走出醫院那一刻,念及辦公場所被封,“手牽手”亦無傢可歸,她忍不住掉下眼淚,“為工友做點實事為什麼這麼難?”今年2月份開始,春風勞動爭議服務部、手牽手工友活動室等深圳十餘傢勞工NGO先後遭當地多個部門上門檢查,接著房東以各種理由提前解除租房合約,要求搬遷,甚至出現暴力逼遷,而警方認為是租賃糾紛,不予制止和立案。這些存在八至十年不等的勞工NGO,多年來一直致力於為外來務工人員提供職業安全培訓、心理咨詢、文化藝術娛樂、法律宣傳和咨詢等社會服務,如今基本處於癱瘓狀態。一年前,廣東曾出臺《關於加強社會建設的決定》(下稱“決定”),提出大力支持發展NGO,今年7月1日始正式實施。不過,“手牽手”等NGO的遭遇,顯然與“決定”的精神並不社會組織的行為越有效,就越能為政府減輕社會壓力。現在需要的是這些地方政府部門,真正落實《決定》精神,走出過度依賴政府權力的社會管理模式,給社會組織以更大的行為空間。20名學者聲援深圳受到打壓的勞工NGO逼遷之痛莫名其妙地,房東單方面終止租約,停水停電乃至逼遷。基層工商、稅務、安監、消防等單位也相繼上門查問,卻又給不出一個充足的理由。第一個“中槍”者,是春風勞動爭議服務部。今年2月,房東再三催遷未果,於是斷水斷電,並將“春風”機構招牌拆除,自此,“春風”被“端瞭窩”。18年前,湖南邵陽人張治儒來到珠三角,先後在東莞、深圳等幾傢工廠打工,深受長年加班之苦,而且就餐及休息時間得不到保障。他目睹工友受虐、被毆慘狀,於是在廠裡發起成立工會組織,走出自我維權第一步。2002年,他在一次工傷中鎖骨骨折,老板不予支付醫藥費。2003年,他決定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最先,他考慮聘請律師代理,但交不起5000元代理費,何況律師還要提成。最後他決定自己上。但是,由於缺乏法律知識,他錯過舉證環節,敗訴。這一年多時間裡,他不僅個人留下慘痛記憶,也瞭解到身邊有類似經歷的工友大有人在。敗訴更是激發瞭他的犟勁。2004年,他借瞭4000多元,自學法律法規,租下一間民房,掛起“深圳市外來工協會”的牌子,專為工友維權。當時,他幾次申請註冊,沒有成功。他最初免費為工友服務。做瞭幾個案子後,錢花光瞭。2005年5月,他在工商部門註冊成立深圳市春風勞動爭議服務部。2006年間,他兩次發起“取消勞動仲裁處理費,減輕勞動者維權成本”的萬人簽名活動,廣受關註。同年11月,“深圳市外來工協會”被當地民政局取締。2007年4月,“春風”開始獲得國外公益慈善基金資助,工作得以走上正軌。“中槍”時,“春風”剛租下寶安區松崗的辦公室不到三個月。但是,房東莫名其妙單方面終止為期3年的租房合約,並主動提出承擔違約責任。與此同時,基層工商、稅務、安監、消防、社保、房管、勞動監察及派出所等單位相繼上門查問,每次來都例行公事,翻閱資料、查勘細節,細致到門簾的設置、線路的佈排等都會一再查問。對於為什麼要上門查問,這些單位並沒有給出一個充足理由,但一而再再而三,有時甚至幾個單位同時上門。詢問房主緣由,對方有時說房子要拆遷,有時說另有重要用途,態度堅決地要求搬遷,直至上演“逼遷”一幕。3月,“圓典工友服務部”也遭遇逼遷,4月是“打工者中心”,5月是“青草工友服務部”,6月中旬,“小小草工友傢園”也被迫關門。近日,記者致電“小小草”原房東鄧女士,她稱自己是正常收回房子,另有用途,願意承擔違約責任。對“壓力說”,她予以否認。記者又試圖聯系事發社區及街道負責人,僅一社區管理人員回應稱:“這些檢查工作都是常規性的,不僅針對這些NGO組織,其他機構都會檢查。”註冊之艱在“決定”正式實施的7月,“手牽手”等草根NGO興沖沖去民政部門註冊,但遭遇各種拒絕,隻好以個人身份在工商部門註冊,“沒有合法身份,有關部門隨時可以查你。”一度,陳燕娣等很多人認為,“決定”正式實施的7月,會是廣東NGO發展歷程的一個分水嶺。因為“決定”提出:降低社會組織準入門檻,簡化登記辦法,變“主管單位”為“業務指導單位”,並放權至基層街區監督,提升社會服務能力。7月初,根據“決定”及配套文件中指出的“征得街道社區同意”的原則,陳燕娣興沖沖找到當地街道社會事務科請求蓋章,對方卻說:“社區不瞭解你們,不支持。”“社區不能做你們的主管單位。”“不是說取消主管單位嗎?”“不行,你們不屬於‘四大類’。”對方說的“四大類”是指公益慈善類、社會福利類、社會服務類和工商經濟類社會組織。“替外來工服務的公益組織不屬於‘四大類’?這可奇怪瞭。”陳燕娣說。在區、街道受阻後,陳燕娣等人直接前往市民政局,其申報的業務范圍為“在工業區為青年外來工推廣職業安全健康知識及法律宣傳”及“女工生殖健康知識及自我保護的意識”。民政局工作人員回復稱:“法律宣傳是專業的,你們不具備這方面的專業人才。”第二次申請時,“手牽手”去掉瞭“法律”,但對方又稱"女性生殖健康知識’也是專業性的。”當陳燕娣告知工作人員中已有3人考取有國傢認可的專業證書時,對方又回復稱“要有主管單位”。當問及誰可以做主管單位時,對方說“我們隻負責註冊,不指派主管單位。”繞瞭一圈,又回到瞭原點。“照這樣下去,申請民政註冊實在遙遙無期。”7月初,“打工者”同樣前往龍崗區民政局尋求註冊。當月中旬,龍崗區民政局回復稱:“那(指降低註冊門檻)都是媒體炒作出來的,沒那回事。”目前,以上勞工NGO均隻能以個人身份在工商部門註冊為“非營利性服務的社會公益機構”。以“個體戶”的角色從事公益活動,工作中很容易就陷入被動境地。張治儒說:“沒有一個合法的身份從事這項活動,有關部門隨時都可以查你。”記者多次向深圳市民政局提出采訪要求,並發出正式采訪函,但至截稿時止,沒有收到任何回復。曾經的好日子今年以前,除個別事件外,眾多勞工NGO幾乎沒有受到基層部門的“騷擾”。相比現在,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時光。今年,“手牽手”5歲瞭,在寶安區黃田社區也服務瞭5年,如今卻不得不“背井離鄉”。傷感之餘,“手牽手”做瞭一個簡要回顧:5年來,活動室服務工友22155人次,探訪工傷工友24603人,接待來訪834人,咨詢熱線8781個,普法宣傳超過600次,發放宣傳品810800份,直接服務超過50000名工友,受惠人群約40萬人次。在撫慰工傷工友方面,他們留下這樣的記載:“一位剛進工廠不到半天,雙手數根手指就被機器吃掉的工傷工友,躺在病床上向醫生要安樂死的藥,而我們經過幾個月與工友的溝通交流,才讓這位工友敢於面對以後的人生,追回自己的合理賠償”;“一位女工在工廠遇到性騷擾,但她不敢說出來。當她遇到我們的女工小組之後才在姐妹們的鼓勵下勇敢地把自己的遭遇說出來,並勇敢對以後遇到的所有‘咸豬手’說‘不’!”……現在回想起來,今年以前,除個別偶然性事件外,包括“手牽手”在內的眾多勞工NGO幾乎沒有受到基層職能部門的“騷擾”。相比現在的境遇,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時光。雖然面臨困境,但張治儒、陳燕娣等人並不打算放棄,他們也獲得各界聲援。9月9日,20名專傢學者聯名發出《關於培育發展勞工NGO致廣東省委省政府及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公開信》,呼籲當地政府部門積極落實“決定”精神。9月11日,深圳一群已獲註冊的社會工作者亦向深圳市政府發出公開信,質疑當地職能部門的“反常”之舉。9月18日,“青草工友服務部”負責人李招出現在深圳龍華新區汽車站旁,悄悄物色新的辦公場所。因為在寶安區,“青草”已經租不到房子瞭。“總不能讓我沒有立足之地吧?”李招說,前來“檢查”的隊伍中,有人暗示:“到龍華新區去吧,他們不會查。”龍華新區去年底剛剛掛牌成立。期待立法破局專傢認為,廣東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值得期許,但下面在具體實施時容易走樣。最理想的狀態是通過立法規范並實施。在民政部門註冊未果,又面臨逼遷、“檢查”後,各NGO負責人感到疑惑:“為什麼我們就註冊不瞭?”記者瞭解到,逼遷涉及的十餘傢勞工NGO,其資金來源均為香港及歐美等地的公益慈善類基金會。“難道是因為我們的資金來自於境外?”一些負責人懷疑。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教授王江松曾到深圳拜訪十餘傢勞工NGO,他認為,“境外公益基金的使用,是經過國傢相關部門審批的,這些NGO組織也沒有隱瞞。”張治儒猜測,也許是NGO組織幫助工友維權,引起基層職能部門猜忌。但王江松經過調查認為,這些勞工NGO的行為都是規范化的,工作內容也合規合法。張治儒等人的第二個疑問是,“為什麼偏偏在深圳就註冊不瞭?”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賈西津經過調研認為,深圳勞工NGO被“逼遷”,與其工作領域較敏感、其自身組織管理、基金來源及法律境況不健全等有關。“但不能由此而認定這是一種倒退,廣東甚至全國在創新社會管理方面肯定是逐步往前走的。”王江松指出,目前廣東以黨委及政府的名義出臺相關文件,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值得期許,但又囿於行政化手段,下面在具體實施時容易出現“政出多門”的現象,執行就會走樣。他認為,最理想的狀態是立法,以法律的形態來頒佈實施。廣東目前具備瞭相應的條件,可在地方法規上突破,做出典范。“手牽手”的博客上寫著:“前路縱使難行,也許磕磕碰碰,也許走瞭彎路,但社會發展就像列車一樣,沒有倒回去的可能……”談及NGO的未來,張治儒等人都持樂觀態度,哪怕現在被趕得居無定所。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2-10-18/146896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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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lliem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